各院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部署,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强化重点领域创新创业成果的培育与产出,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省创计划”)立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推荐和相关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立项申报工作:
“国创计划”“省创计划”实行项目制管理,分别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种类型,在类别上从2021年起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
1.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2.申报数量
“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申报数量基于各校“校级计划”项目立项情况,每校推荐数额不超过有经费资助的“校级计划”项目的1/3。自2022年起,将根据各校“省创计划”立项成功率和项目结题率等情况对各校推荐限额进行增减。
3.报送材料
(1)项目申报材料:各学院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和汇总表发送至nycxcy01@163.com;
(2)报送时间:各学院于2021年6月20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每项一份)报送至新实训楼309。
二、结题验收:
1.结题验收范围:应于 2021 年结题的“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和校级项目,以及应于 2020 年结题但尚未组织结题验收的项目;
2.结题验收时间:结题验收工作须于 2021年7月7日前完成。
三、其他
1. 联系人:李 闪 86526578 15165051277
2.相关项目类型参考附件,严格按照项目申请书格式填写,学院大赛负责人完善项目负责人汇总表;
3.详细通知见附件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