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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预备通知

【来源: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预备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6-09 】

各院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部署,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强化重点领域创新创业成果的培育与产出,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省创计划”)立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推荐和相关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立项申报工作:

“国创计划”“省创计划”实行项目制管理,分别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种类型,在类别上从2021年起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

1.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2.申报数量

“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申报数量基于各校“校级计划”项目立项情况,每校推荐数额不超过有经费资助的“校级计划”项目的1/3。自2022年起,将根据各校“省创计划”立项成功率和项目结题率等情况对各校推荐限额进行增减。

3.报送材料

(1)项目申报材料:各学院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和汇总表发送至nycxcy01@163.com;

(2)报送时间:各学院于2021年6月20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每项一份)报送至新实训楼309。

二、结题验收:

1.结题验收范围:应于 2021 年结题的“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和校级项目,以及应于 2020 年结题但尚未组织结题验收的项目;

2.结题验收时间:结题验收工作须于 2021年7月7日前完成。

三、其他

1. 联系人:李 闪 86526578 15165051277

2.相关项目类型参考附件,严格按照项目申请书格式填写,学院大赛负责人完善项目负责人汇总表;

3.详细通知见附件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6月9日

  • 附件2021年国创.zip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