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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组织开展 2026 年国家级、省级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项目结题 工作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组织开展 2026 年国家级、省级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项目结题 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6-05-29 】

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工作相关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省202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以下简称省创计划)立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推荐和相关项目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

(一)参与人员

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原则上主要面向全日制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团队成员一般不超过6人,要求成员组成基本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学校推荐申报的项目,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一般不超过2人。

每位学生同一学年原则上只能参与一个项目,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组成团队。

(二)项目分类

国创计划、省创计划实行项目制管理。项目类型参照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以下简称《“国创计划”管理办法》)通知要求,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种类型;项目类别分为重点支持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1.重点支持项目。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鼓励引导大学生围绕基础学科以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关键领域开展创新实践,设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项目(以下简称重点支持项目)。

重点支持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研究团队要有效利用高校和社会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大学科技园、技术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研究平台所拥有的一流学科和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原创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

2.一般项目。重点支持项目以外的均为一般项目。

(三)项目遴选

支持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等部属高校进一步强化“双一流”建设,积极培养一流人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争创世界一流。部属高校可根据申报条件要求等在申报限额内自主组织评审确定立项项目,我厅审核通过后予以省级立项(须严格规范评审并及时对立项情况予以公示)。对各省属高校推荐申报项目,我厅将通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确定省级立项项目。

在省级立项基础上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择优推荐部分优秀项目申报国创计划,其中重点支持项目不超过上一年度国创计划立项项目总数的2%。

(四)项目支持

根据《“国创计划”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通知精神,我厅将综合考虑各高校实施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质量水平、创新创业等相关工作情况,根据最新的支持政策统筹确定拨付省属高校的省财政支持经费。

有关高校要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财力状况,遴选推荐申报国创计划、省创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推荐无经费支持的项目。要区分学科专业特点、项目类型、项目级别等确定资助额度标准,并按照省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分项目明确省财政资金使用标准,确保专款专用。

(五)项目申报

1.申报数量。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厅将根据各校本科在校生数、上一年度“省创计划”立项情况、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总决赛获奖情况、入选第十八届大创年会情况等综合确定各校申报限额。驻鲁部属高校须在立项限额内组织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各校可登录“山东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平台”(http://cxcy.sdei.edu.cn/,以下简称省创计划平台)查看本校申报限额。

2.资料填报。请各高校于6月22日前登录省创计划平台组织进行项目推荐申报(填报说明见附件1)。高校工作负责人为本校拟推荐项目的负责人分配平台登录账号和密码,指导做好信息填报,未纳入推荐范围的项目不组织填报。

为方便工作交流及后续通知,请各高校相关部门负责同志(1-2名)加入工作QQ群(群号:167103318,入群申请及群名片注明“学校+部门+姓名”)。

(六)专家推荐

2026年项目评审继续采用专家互评方式。

1.评审专家推荐范围。推荐的评审专家应为获校级及以上立项建设的项目指导教师,并自愿参加省创计划项目评审工作,按时认真完成评审任务。

2.推荐评审教师数量。在教师自愿的基础上,鼓励学校积极推荐项目指导教师作为评审专家,每校推荐的教师数量一般不低于2026年本校推荐参评省级大创项目数量。各高校于6月15日前登录省创计划平台填报推荐专家信息表(附件2),并上传加盖学校公章的PDF扫描件。

二、资料填报

各高校须登录省创计划平台填报《2026年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情况数据统计表》(附件3),上传工作情况报告,以及学校校级计划项目立项通知文件、立项公示、经费支持政策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结题

(一)结题范围和时间

按照项目实施期限,应于2025年7月—2026年6月结题的校级及以上计划项目,以及应于2025年7月前结题但尚未组织结题的项目。

结题工作相关项目审核、数据填报截止时间:2026年7月10日。

(二)结题组织

1.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由项目所在学校自行组织。高校组织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负责人登录省创计划平台提交《结题报告》等材料。各高校应组织校内外专家成立项目结题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要坚持分类评价、绩效评价和过程评价相结合,确保客观真实、全面系统、科学规范。

对于国创计划项目,各高校还需登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平台”(http://gjcxcy.bjtu.edu.cn/,操作指南可在网页的通知公告栏查看下载),对拟结题项目进行结题操作。

2.校级计划项目。各高校组织校级计划项目结题后,登录“省创计划平台”填报《2026年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结题情况数据统计表》(附件4)。

(三)强化成果总结

项目依托高校需对项目结题所产生的论文、专利、获奖、著作权、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开发的软件或设备、创业实体等相关成果做好梳理总结,并通过学校网站、举办成果展览等方式进行展示、交流和推广。各高校应于6月22日前,将2025年以来立项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总结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

我厅将在省创计划平台开辟专栏对各高校提交的优秀成果进行展示推广,并将有关工作情况作为下一年度立项申报限额考虑因素。

(四)优化项目管理

项目所在高校对未通过结题和中止研究的项目,需做好情况分析,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持续优化完善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的管理和保障体系。

四、其他要求

(一)各高校要加强项目培育,对大学生开展项目式学习、科研训练和创新创业实践,支持师生等参赛队伍交流,鼓励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活动。

(二)项目实施分为一年期和两年期。项目一经立项实施,涉及增加、减少、变更研究内容、研究人员等事项信息,无必要的原因和理由,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学校应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严格审核信息变更申请。

(三)本通知中所有要求提交材料,涉及需加盖学校公章的,应以学校公章为准,不得提交学院(部、处)或其他单位印章。

联系人:王进、王少杰,电话:0531-86983344、51793782

山东省教育厅

2026 年 5 月 20 日